一、受益人

1、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同顺序和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3、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4、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5、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三)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四)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6、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无法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7、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8、除另有约定外,轻症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约定为被保险人本人。

二、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三、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申请由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可证明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轻症疾

病的诊断证明和诊断所患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必需的检查报告;

(三)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2、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三)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四)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3、特别注意事项

(一)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三)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四)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四、宣告死亡处理

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身故日。

3、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30日内将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五、保险金给付

1、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除身故保险金外其他保险金,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